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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赌书记曾用二十万赎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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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28 08:35更新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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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番禺区委书记梁柏楠昨日上午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受审。经查,从1993年至2003年,梁柏楠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共收受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136万多元、港币21万元、美金2.88万元。听完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后,梁柏楠表示“基本同意”所控罪名。
■自己的话:“根本没有一个领导干部的觉悟”
据《羊城晚报》报道,夹杂着不少白发的“小平头”、一副黑框眼镜,昨日上午,出现在法庭门口的梁柏楠比往日“斯文”了,发言时声音微弱
,竟使法警以为他的麦克风有问题。有着整整40年党龄的梁柏楠,坐惯了“一把手”的交椅,今朝从主席台换到了被告席上,应了自己的一句话:“根本没有一个领导干部的觉悟。”
■“过节费”:送个红包也是正常的人情世故
据公诉机关指控,1993年4月,梁柏楠刚到南沙开发区主持工作时,发现南沙港口公司每年的路桥收费有过千万元的纯收入,于是向该公司总经理陈某下“命令”:“调出300万元供我安排使用,否则,随时收回收费权。”从此,陈某每年从港口公司调港币200万元到梁为董事长的香港伟立公司,从1995年开始至今共向该公司调款2000多万元,供梁大肆挥霍。每逢春节和中秋,陈某还都奉上1万到3万元不等的“过节费”。
对此,梁柏楠认为“自己从没帮陈某什么忙”,陈某从一名普通企业干部“成长”为南沙管委会副主任,是经过“组织挑选、讨论后决定的”,陈某也从未因私事找过梁柏楠。至于对方为何这么“勤快”地送钱,梁柏楠觉得“大概是‘感情投资’,逢年过节封个红包也是正常的人情世故”。
■澳门赌输:下属带20万元港币将其赎回
记者了解到,1993年至2003年,梁柏楠多次到澳门,甚至在出国参加外事活动的时候豪赌,赌资都由下属或私营开发商支付。1996年,梁柏楠在澳门赌输被扣,后由其下属、港口公司总经理陈某带20万元港币将其赎回。从1997年到2003年,梁柏楠完成了环球旅游的“壮举”———每年都以区委领导的名义组团出访或旅游;每次必携妻同行,有时甚至全家出动,浩浩荡荡;每次梁柏楠都要求属下单位或私营开发商出资或派员随行,这些人成了旅途中的“流动提款机”。1993年至2003年,梁柏楠多次到澳门,甚至在出国参加外事活动的时候豪赌,赌资都由下属或私营开发商支付。
■贱卖“国资”:表示自己“完全不知情” 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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