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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女教师裸死案开审 生前男友被控强奸中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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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07 09:22更新 来源:南方日报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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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南方都市报记者王雷)案发22个月后,湖南湘潭女教师黄静命案今日在湘潭市雨湖区法院开庭。法院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以不公开审理的方式对这一案件展开听证调查。黄静生前男友姜俊武被检察院以强奸中止罪名提起公诉,黄静家属提出214万元的民事赔偿要求。
应被告要求不公审
此前,对黄静的死亡原因已经做过五次尸检,六次死亡鉴定,每次的鉴定结果都不尽相同。此案引起广泛关注,黄静母亲认为,它已经成为
“中国网络第一大案”。
记者昨日下午在雨湖区法院了解到,此案将以不公开审理的方式开庭,此举意味着除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以外,其他人都无法参加旁听。按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在三种情况下可采取不公开审理方式,即:涉及未成年人,涉及国家机密和涉及个人隐私。涉及个人隐私的,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就可以不公开审理。
黄静母亲黄淑华介绍,她本人以及曾委托的律师向法院申请以公开审理方式开庭,但法院最终没有采纳。记者向雨湖区法院求证,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是被告提出的不公开审理要求。知情人士介绍,该案审判长将由雨湖区法院刑庭庭长担任。
今日公布专家论证结果
黄静家属的律师由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吴革、杨作福担任,两名律师曾向雨湖区法院提出三点请求,要求申请曾经参加尸体鉴定的法医出庭作证,案件由湘潭市中级法院审理及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质证,但也都没有被采纳。两位律师透露,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曾委托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邀请4名国内知名刑法专家对黄静案涉及的刑法问题进行了论证,今天将公布论证结果。
黄静父母黄国华与黄淑华提出了总额为214万元的民事赔偿请求,其中包括精神损失费50万元,抚养教育培养费30万元,赡养费20万元,以及殡仪馆保存尸体费用、误工费、死亡赔偿费、交通费、复印费等费用。
昨天,已有全国20多家媒体和黄淑华联系,表示会到现场采访,而一直关注此案的中山大学教授艾晓明也(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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