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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陪审员制度明年实行 专家称需警惕其滋生新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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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05 13:36更新 来源:转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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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员制度在中国四经起伏,问题良多。近日,经过全国人大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要求从明年开始实行经过修改的陪审员制度。但是,此前存在的诸多问题是否能够得到妥善解决,至今仍然是个未知数,担心新的制度导致新的腐败的声音却已出现
人民陪审员制度70年
国外陪审制度借鉴
新陪审员制会否滋生新腐败?
国际先驱导报特约记者周振海报道 今年4月13日,长沙市雨花区的社区义工孟繁英成为一
件普通偷盗案件的陪审员,一时间成为当地乃至全国舆论关注的焦点。
此事前后,一度被认为“形同虚设”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又在各地经过“改装”后登场,成为新一轮司法改革的一轮前奏曲。
果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规范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目前,最高法已经排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时间表:明年1月至2月,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预选工作;3月至4月,集中培训人民陪审员的预选人员,通过县级人大常委会任命后,在5月1日生效时能统一上岗。
专业化还是平民化?
孟繁英成为人民陪审员之所以成为一个新闻,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是一个没有什么文化的义工,因此很多人认为这是作秀。但湖南大学法学院的一个专家评价说:“即使是‘作秀’,也是非常有意义的,人民陪审员终于回归了大众的本色。”
2000年从长沙电信分公司退休、已经从事社区义工三年的孟繁英就是在得知消息的第一时间就报了名。“我原来并不了解太多的法律专业知识,对法院判案更是觉得非常神秘,”她坦言自己报名有部分原因是“想看看法院到底是怎么办案的”。
一直以来,对于人民陪审员到底应该平民化还是专业化的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一位著名宪政学者认为,陪审员在合议庭中,发挥着某种“衡平”作用——法律技术的高度发达,可能会使立法者、法官、检察官、律师疏忽法律的目的和来源,不合时(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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