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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新闻周刊:惩治和预防腐败实施纲有12项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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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18 16:00更新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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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颁布实施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文字不长,只有11000多字,分8个部分21项,但反腐倡廉政策制度创新方面的内容非常丰富,主要集中在以下12个方面:
一、《实施纲要》明确提出“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防治腐败”。这个观点,在理论界早有讨论,在反腐倡廉实践的具体工作中也早有探索,但在中央文件中正式明确下来尚属首次。其目的就是为了全面推进各项有利于防治腐败的改
革。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入并不断取得成效,滋生腐败的土壤将逐步被铲除,腐败生存的空间将尽可能压缩,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将日益形成,防治腐败的成效将随之显现出来。总之,把以发展为目的的改革作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方法和手段,这是《实施纲要》最高明的一招。
二、《实施纲要》强调:“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全党全社会”,“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这些要求,以中央文件的形式明确予以规定,是前所未有的,是反腐倡廉教育思路和方法的重要创新。
三、《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加快廉政立法进程,研究制定反腐败方面的专门法律”。这一要求发出了明确的信号,表明中共中央已把制定反腐败方面的专门法律的立法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再联系《实施纲要》强调的“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这一目标来看,反腐败专门法律出台的时间将不会很遥远,而是近5年之内(即2010年之前)的事情。
四、《实施纲要》明确提出“探索制定公务员从政道德方面的法律法规”。这表明中共中央积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着眼于从法律的层面来解决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律问题。
五、《实施纲要》明确要求:“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建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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