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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绥新马向东等人违纪违法案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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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19 17:17更新 来源:转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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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向东 原沈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他伙同原沈阳市财政局局长李经芳和原沈阳市建委主任宁先杰,两年半时间内去澳门狂赌17次,曾3天输掉上千万元。】
发生在辽宁省沈阳市的慕绥新、马向东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的一批犯罪分子,为他们的贪婪和罪行付出了应得的代价。沈阳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慕绥新和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向东分别被依法判处死缓、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马向东今天在江苏省南京市伏法。同时受
到审判的14名罪犯也受到了法律的严厉惩罚。
慕马大案经历了干扰和反干扰、腐蚀和反腐蚀的尖锐较量
1999年6月,一份反映时任辽宁省沈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向东经济问题的举报材料,引起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高度重视。中央纪委牵头会同辽宁省纪委和检察机关,很快查明马向东贪污、挪用公款以及多次到境外赌博等部分严重违纪违法事实,同时带出他的“哥们”──当时的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宁先杰、市财政局局长李经芳的腐败问题。
随着侦查工作不断深入,马向东的犯罪事实一一浮出水面。自1986年2月至1999年6月的13年间,马向东利用他先后担任辽宁省沈阳市商业局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商办主任、市长助理、副市长、常务副市长等职务的便利条件,多次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单独受贿人民币341万余元、美元23万余元、港币11万元和价值人民币10万元的内部职工股,同宁先杰等人共同受贿人民币7.8万元、美元50余万元及其他财物;同宁先杰、李经芳共同贪污公款美元12万元,每人分得美元4万元;他还挪用公款美元39.8万余元,指使宁先杰、李经芳等人私自在香港成立一家公司归个人使用。马向东对司法机关从其家中搜出价值人民币1068.6万余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1999年10月,马向东被依法逮捕。一同被逮捕的还有宁先杰、李经芳。
对马向东等人问题的深查细究,揭开了时任沈阳市委副书记、市长慕绥新的腐败面目。
曾任辽宁省建设厅厅长、省(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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