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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煤矿安全欠账500亿 多数煤矿无法防范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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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21 19:59更新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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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2月21日电 (记者刘铮、张晓松)从河南大平矿难到辽宁阜新矿难,在不到4个月时间内,全国竟发生了三起一次死亡百人以上的煤矿特大事故。
当人们的注意力不得不从煤炭供应紧张、价格直线上扬,更多地转到煤矿安全上来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最新统计数字令人触目惊心:在去年19.5亿吨煤炭产量中,只有12亿吨是有安全保障的,而全国煤矿安全欠账已经达到500亿元左右。
多数
煤矿在防范伤亡事故上缺乏把握
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占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的67%。从2001年到2004年,我国煤炭产量每年增长2亿吨以上,这在世界煤炭工业史上是前所未有的,但仍然满足不了国内更快增长的需求。
受市场和利益驱动,我国煤矿超能力生产问题非常严重,可以说是“大矿大干,小矿蛮干”。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资料显示,由于整个“九五”期间和“十五”前两年,全国基本没有开工建设新井,加之安全欠账严重,全国具有安全保障的煤炭生产能力仅12亿吨,而去年实际产量却高达19.5亿吨。这意味着,近四成煤炭产量是缺乏安全保障的。
在缺乏安全保障的7.5亿吨煤炭产量中,3.5亿吨属于安全状况不达标的,包括国有煤矿超能力7700万吨,无能力矿井生产6500万吨,有瓦斯动力现象但未按高突矿井管理的4000万吨(50处矿井),高瓦斯矿井应抽未抽的5000万吨(44处矿井),以及安全评价为D类矿井的1.2亿吨;除此之外的4亿吨煤炭产量是根本没有安全保障的。
经过50多年的开发生产,许多国有重点煤矿相继进入衰老报废高峰期。多数煤炭企业依靠老矿挖潜或者超能力生产来维持产量规模。目前全国约有三分之一的国有煤矿存在程度不同的采掘失调和水平接续紧张问题;主要生产设备老化、超期服役的约占三分之一,隐患相当严重。
安全监管局局长王显政坦言,直至目前,包括部分国有大矿在内的多数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仍相当薄弱,在防范伤亡事故特别是重(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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