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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周刊:美日新安保合作下的中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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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24 18:24更新 来源:转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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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美国一直在推动日本就台湾问题明确表态,至此,华盛顿可以说终于“心想事成”。美日军事同盟架构内的日本角色与台湾问题的关联,传统上因为日本的“中国顾虑”而始终存在着的“欲抱还羞”的状态,现在终结了
2月19日,美日两国在华盛顿举行年度外交与国防部长安全磋商会议之后,发表声明,首次将“鼓励通过对话方式和平解决台湾海峡相关问题”列为两国共同的“战略目标”之一。声明出台选择的时机以及其中含义,颇令中
国以及国际社会玩味。
1996年,当时的美国总统克林顿与前日本首相桥本在东京发表的美日安保宣言,是美日军事同盟从冷战时代转向后冷战时代的标志。宣言的核心内容,是将冷战时代以保障日本本土安全为目的的美日安全关系,转向以保障东亚地区安全为目的的“新安保关系”。
美日军事同盟的这一“新定位”,导致1997年的美日中期防卫指针、1999年的《周边事态法案》以及2001年开始的日本“有事法制”框架下的防卫体制和政策调整。
1996年,日本发表日美安保宣言时,顾及与中国的关系、日本国内自卫队体制以及“和平宪法”的约束,在台湾问题上刻意回避直接与中国发生政治碰撞,因而用含糊的“周边事态”来规划日美联合军事反应的对象。此外,对日本在美国东亚军事干涉中的角色定位,也只是“辅助性”的,即提供后勤保障、海上救援和情报搜集等活动。
但1997年至今,日本在实行海外派兵永久化、进一步松动自卫队体制、全面建立有事法制机制以及扩大美日导弹防御合作等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日本防卫制度基本已经完成了向“正常国家”过渡。可以说,日本和平宪法非战约束的第九条款虽然还没有修订,但整个日本防卫制度已经“陈仓暗渡”。
2004年12月,日本准备拟订新的美日中期防卫合作指针。日美军事同盟,正从20世纪90年代的美国“主打”、日本“支援”,向美日共同采取“军事行动”的方向转化。
2000年的日本防务白皮书,首次提出中国的军事发展对(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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