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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二手房转让强征20%个税 深圳人赶“末班车”避税
2006-08-01 15:21更新 来源:南方日报集团 1页/共1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

本报讯 (记者/佘慧萍 实习生/李凌云)今天开始,国内居民在进行个人二手房转让时,所得收益须缴纳20%个税。昨日,记者在深圳多个房地产权登记点发现,前来赶搭“末班车”办理过户的市民比平时多了两、三倍(见上图,何俊摄)。

大厅内许多等办业务的市民纷纷表示,赶在征收个税最后一天来办理过户业务,希望能够避免20%的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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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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