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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1.7万元买断17岁少女十年青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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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30 12:54更新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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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胡利)“为脱身,我违心签下一份‘保证书’,保证阿君在10年之内不得出走。”昨日上午,来自四川南充市的邓青松在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向本报记者反映一件令人啼笑皆非的事:今年6月,其堂妹阿君经媒人介绍,从老家来到大石和一名叫林洪(化名)的老乡相亲,没多久两人便摆酒举行了婚礼,但并没领取结婚证。可是,阿君后来竟反对这门亲事,不愿跟林洪继续生活。事后,邓青松带着几名亲友去找林洪的亲属侯某等人论理,反被
对方强行要求写下了一份“婚姻保证书”。
媒人牵线
17岁阿君“嫁”给32岁林洪
邓青松与3名亲友手持“保证书”讲述了大致经过。今年6月下旬,尚不满17岁的阿君经媒人介绍,随父亲田某自南充来到大石,和在此打工的老乡林洪相亲。林洪今年32岁,整整大阿君16岁。7月1日,由林洪家人负责,为阿君、林洪摆酒举行了婚礼,阿君就此成了新媳妇。但新婚的日子没过多久,邓青松即接到了阿君的求助电话。阿君在电话里表示:“不满意现有的婚姻,想离开她并不喜欢的林洪。”
邓青松的老婆与阿君是堂姐妹,邓青松想拉阿君一把。“毕竟阿君太年幼了,什么都不懂就结了婚”。不久,阿君去了邓青松在佛山南海的家,并且不准备回林家过日子。这时候,因阿君的父亲田某依然和林洪的家人生活在一起,邓青松想去把田某也接到南海来。8月25日,邓青松特意叫了一辆车,带了数名亲友赶到林家去接田某,并想顺便找林家就阿君的“拒婚原因”论理。
无法脱身
不在保证书上签字不能走
林家的人对此不依不饶,不允许邓青松一行将田某接走,双方为此发生争执。一直到当日晚上11时多,田某不仅没能与邓青松离开林家,林洪的妹夫侯某还强迫邓青松写下一份“保证书”,保证阿君在10年之内不得离开林洪。邓青松感到无奈,只好作为担保人写下了“保证书”,并和阿君同母异父的哥哥席某在“保证书”上(内容见右图)签了字。见拿到了“保证书”,侯某方才答应“送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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