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资讯

“优秀教育博客评选”竞赛报名截止

发表时间:2007-05-16 11:23    来源:转载文章

发表评论    第页/共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

“优秀教育博客评选”竞赛报名自启动起,已经过了近两个月的在线报名,报名系统于今日(5月15日)正式关闭。截至目前,此赛项的报名人数已达300余人。下阶段,活动组委会将邀请该项目专家对所有参赛教师博客进行评审。

自从博客引入我国以来,短短两三年时间,便在全国及教育领域蓬勃发展,逐渐从“话语权回归”产生的兴奋,走向支持教师专业发展,支持网络教研,支持学生深度学习。为推动网络教研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2007年第五届 NOC活动特别设立了优秀教育博客评选项目,旨在促进教师主体意识觉醒,助推网络促进教师学习方式、研究方式和工作方式变革。

此赛项在正式公开报名以来,便受到了各地“教育博客”爱好者的积极关注,全国组委会不断接到来自全国各地参赛教师的咨询电话,纷纷表示出对此赛项的参与热情。在与他们的沟通中,我们感受到了今天的教育工作者在受益于新式资讯科技教育后洋溢出的喜悦和自信。该赛项,也得到了中国雅虎公司的鼎力支持,为活动提供了优秀教育博客评选专区。

精彩图片

台湾美丽空姐分享大...

嫁入中国的美丽外国新娘

23位中华小姐乘坐过...

沈阳警花学礼仪服务奥运
商机无限












社会热点
论坛推荐
上世纪十大惨案的教训(图)
美国军人是这样训练的(图)
少林隐僧生活探秘!(组图)
看电视吃零食的严重后果
一个大龄博士的征婚宣言
更多>> 
网友相关问答

消费热点
 
雅虎推荐
 

[图片搜索]  陈晓旭 极品美腿 毕加猪 头像 叛逆少女 变态厕所 自拍 美女相扑 蜘蛛侠3 精美插画
[音乐搜索]  流行金曲 热搜歌曲 难忘老歌 劲爆舞曲 新歌飙升榜 影视金曲 心情歌曲 搞笑歌曲 欧美歌曲
健康快讯

雅虎中国著作权声明
雅虎中国的所有内容均由其内容合作方根据协议提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48号)第三条之规定,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我们有权转载或摘编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并按照中国有关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稿酬、注明出处。按照雅虎中国与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达成的协议,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将代雅虎中国向有关著作权人转付稿酬。如果您发现本网站已转载或摘编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稿酬有疑议,请您发送电子邮件
雅虎中国传输内容声明
雅虎中国在网上传输的所有内容均由内容合作方提供,该等内容合作方负责其所发布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